新田:隨意橫穿釀事故 受傷還得擔全責
2024-11-15 11:17:27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左爽 | 作者:何新瑞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何新瑞)近日,市民謝某淑騎永州75167**二輪電動自行車搭乘鄺某恒,行駛至新田縣雙碧街政務中心門口路段左轉(zhuǎn)彎通過路口時,與直行唐某駕駛車牌號為湘MBN5**的小型轎車發(fā)生碰撞,造成謝某淑、鄺某恒受輕微傷,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。
經(jīng)交警認定:事故中的謝某淑騎二輪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,為圖方便隨意橫穿馬路,謝某淑的行為違反了交通法“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(nèi)行駛;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,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(cè)行駛?!敝?guī)定,故承擔事故全部責任;當事人鄺某恒無責任;當事人唐某無責任。
責編:左爽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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